“我取李某亮的低保金用于个人开支,我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严重错误,作为村干部不应该拿群众的东西。”谈及自己的违法事实袁某明懊悔不已。
2024年清镇市紧盯农村低保人员、高龄老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围绕发放、领取两个环节,对惠民惠农财政补助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新店镇大寨村低保户李某亮领取的金额与银行支出的金额不符。
惠农惠民补贴资金跑冒滴漏,不仅啃食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影响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检查组人员当即决定,深挖彻查。
随后检查组走访相关人员,比对低保户李某亮的银行流水,核查组发现了问题直指大寨村警务助理袁某明。
“你每个月都是取200元左右,那么这几笔大额支取使用后剩下的钱用到哪里去了?为什么李某亮离开大寨村后,还有相应的取款记录?”
面对检查组一连串的质疑,袁某明难掩心虚,说话开始支支吾吾起来。
曾经,在村民眼里,身为警务助理的袁某明是个值得信任的“好干部”,是寨子里的热心肠。李某亮的低保户申请下来后,考虑到低保户李某亮有精神残疾,其父亲年事已高且是聋哑人无监管能力,村“两委”开会商量,一致同意将其低保存折交给袁某明,由其持存折到银行支取低保金后帮助李某亮购买生活用品。
然而,袁某明辜负了村“两委”嘱托和村民的信任,瞅准了监管漏洞,利用职务之便,将“黑手”伸向李某亮的低保资金。
“一开始贪占的是150元,第一次挪用后没有被发现,我产生了自欺欺人的心理,后面就自然而然的贪占了380元、600元、750元等,贪占金额也在逐步增加。”袁某明向调查人员说道。
经查,2020年至2022年期间,袁某明采取“雁过拔毛”手法,每月用低保户的存折到银行取出低保金后截留部分为己用,甚至在低保户离开村子后,还继续支取低保户低保金用作个人开支。
最终袁某明被记大过处分。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惠民资金岂能“跑冒滴漏”。清镇市纪委监委以惠民资金发放管理为切入点,把监管责任、资金管理、资金审核等纳入监督重点,对觊觎困难群众“救命钱”的行为亮剑严惩,坚决斩断伸向群众“奶酪”的“黑手”。今年以来,清镇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惠民补帖补助问题线索11条,立案查处7件7人,党纪政务处分4人。